中国经济微观察·专家谈构: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
中国经济微观察·专家谈构: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
中国经济微观察·专家谈构: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
民营(mínyíng)经济(jīngjì)促进法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,凸显了民营经济重要地位。
民营经济促进法将(jiāng)有效消除民营企业的(de)顾虑和担忧,充分激发(jīfā)民间投资活力,以法治确定性筑牢发展信心,让广大企业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大显身手。
面对美国挑起的关税战(zhàn)、贸易战(màoyìzhàn),全球产业链深度调整,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系统性法治保障,助力(zhùlì)民营企业在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中破浪前行。
“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意义重大,它(tā)构筑起抵御外部风险的制度防线,通过系统性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,助力(zhùlì)其(qí)在波涛汹涌的国际环境中乘风破浪。”日前,国家发展(fāzhǎn)改革委国际合作(hézuò)中心咨询研究处副处长、副研究员李华香在接受《中国经济微观察・专家谈》栏目采访时表示。
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受全球政治、经济(jīngjì)、科技等因素影响,全球供应链正经历深度调整与变革。
李华香表示,民营经济促进法主要从三(sān)方面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支撑(zhīchēng):
一是知识产权(zhīshíchǎnquán)保护是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法宝,尤其在中(zhōng)美经贸关系中,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提供了有力保障;
二是合规经营是民营企业扎根海外的(de)基石,有助于(yǒuzhùyú)民营企业更好地融入当地市场,提升国际形象和竞争力;
三是(sānshì)海外利益保障是民营企业安心“出海”的关键,确保民营企业在复杂国际形势下能够放心地(dì)拓展国际市场。
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(de)背景下,更需要大国担当。
李华香(lǐhuáxiāng)认为,民营经济(jīngjì)促进法对构建“双循环”新发展格局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一方面,它有助于激活内需市场,做强国内大循环,通过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支持民企参与国家(guójiā)重大(zhòngdà)战略(zhànlüè)和重大工程等,释放民间投资潜力。
例如,从投资数据(shùjù)看,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营商环境,民间投资由(yóu)上年(nián)全年(quánnián)下降转为增长(zēngzhǎng),2025年一季度同比增长0.4%。其中,一季度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.7%,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9.3%,均快于各自领域平均增速。这些数据显示出民营企业正成为内需升级的重要动力。
另一方面(lìngyìfāngmiàn),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助于提升国际循环“能级”,增强全球竞争力,为民营企业“走出去”提供(tígōng)法治保障。
例如,从进出口(jìnchūkǒu)(jìnchūkǒu)数据(shùjù)看,一季度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同比增长5.8%,快于全部进出口额增速(zēngsù);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提升到56.8%,持续保持最大进出口主体地位。其中,出口工业机器人增长67.4%,高端机床增长16.4%,民营企业进出口高技术产品规模创(chuàng)历史同期新高。通过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规支持,法律为民营企业突破技术封锁、融入全球价值链提供了制度(zhìdù)支撑。
“民营经济促进法还鼓励(gǔlì)民营企业参与‘两重’建设和‘两新’工作(gōngzuò),以推动(tuīdòng)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。”李华香表示(biǎoshì),该法律通过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,通过确立平等对待原则确保市场机会平等,通过细化职责分工凝聚发展合力。
民营经济促进法的“含金量”同样体现(tǐxiàn)在现实针对性上。
为(wèi)解决民营企业“不敢投、不愿投”的顾虑,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了(le)畅通沟通渠道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、强化权益保障等关键性(guānjiànxìng)条款,以法治确定性筑牢发展信心,激发民间投资活力。
李华香认为,上述制度举措(jǔcuò)将有效消除民营企业的后顾之忧,让企业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在更广阔(guǎngkuò)的舞台上共享发展改革成果。
她还表示,相较国际通行规则(guīzé),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三大中国特色:
一是制度创新。将(jiāng)“两个毫不动摇”上升为法治原则。法律(fǎlǜ)首次将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写入总则,明确民营经济是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(xiàndàihuà)的生力军”。
二是政策协同。构建“法律+产业+金融(jīnróng)”立体化支持网络。国外同类法律多注重(zhùzhòng)单一(dānyī)政策支持,而我国(wǒguó)法律构建了“1+N”政策协同体系:在产业协同方面,2025年推出3万亿元优质项目,民营企业在工业设备更新、回收循环利用领域资金占比超80%;在金融协同方面,建立融资担保风险(fēngxiǎn)共担机制,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不高于1%的低(dī)费率担保,风险由政银担三方按比例分担。
三是治理平衡。兼顾市场(shìchǎng)效率与社会(shèhuì)责任。国际规则多强调市场自由(zìyóu),而我国法律将优秀企业家精神与社会责任纳入法治框架,引导民营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、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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